蝶谷巴特創作藝術班~勞動部三年七萬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補助課程~一般學員實際只需繳1140元喔
★訓練單位名稱:大高雄幼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課程名稱:蝶谷巴特創作藝術班
★報名/上課地點:800-45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47號6樓之2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
緣由:本會針對會員及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問卷調查結果,以加強在職勞工專業技術能力並提昇競爭力,及促進幼兒身體健康發育、增進幼兒情感發展並滿足與父母之間情感交流的良好途徑為目標。
學科:提供從事托育、教保人員等相關工作者,增進其職業領域相關知能;幫助非相關工作者了解創作物品對於幼兒發展的重要性。
技能:提供從事托育、教保等相關工作者,提升並推廣其職業領域專業技能;幫助非相關工作者學習如何運用蝶谷巴特創作安撫幼兒情緒並提升其創作意願之專業技能。
品德:於課程中習得正確的教學觀念,並讓學員了解嬰幼兒個別差異,讓學員習得耐心及愛心並建立良好的情緒管理。
★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一、開訓: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参訓學員相關規範1hr
二、美學與12色相環認識和製作(一) 2hr
三、美學與12色相環認識和製作(二)/蝶古巴特起源暨作品介紹 1hr
四、布類運用(一):筆袋製作-剪圖、貼圖、修飾2hr
五、布類運用(二):提袋製作-選圖、剪圖 3hr
六、布類運用(三):提袋製作-排圖、貼圖、修飾3hr
七、胖胖杯製作-打底色、上色、選圖3hr
八、胖胖杯製作-剪圖、貼圖、修飾、上亮光漆3hr
九、油畫板立體製作:與樹脂土結合運用-選圖、編排、圖案、剪圖3hr
十、油畫板立體製作:貼圖、立體面呈現、修飾、上亮光保護漆3hr
十一、木器製作-打磨、上封底劑、打底色、選圖3hr
十二木器製作-編排圖案、剪圖、貼圖、修飾、上亮光保護漆3hr
★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學歷不限,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五)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1.資格審查:依據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第四條規定辦理。
2.遴選方式:依學員資格辦法遴選,符合資格者,本會以臺灣就業通報名順序為錄訓標準,正取名額經通知後,於5日內完成繳費及繳交文件【勞保明細表1份、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存摺影本1份】,逾時者,視同放棄,缺額由臺灣就業通報名順序遞補之。
3.招生額滿時,以備取名額順序遞補之。
4.透過網路,公佈於本會網站、部落格、社群網站及針對本會建置會員及學員資料庫,以電子郵件傳達、藝文中心、圖書館、往來非營利組織進行課程宣傳、並於開課前一個月持續發佈課程訊息。
★招訓人數 :20人
★報名起迄日期:104年02月14日至104年03月12日
★預定上課時間:104年03月14日至04月18日每週六上午09:30-下午16:30上課,中午休息1小時,共計30小時
★授課師資:蔡紫華 老師
★費用實際參訓費用:$5,70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4,56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14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一、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三、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四、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五、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1. 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一,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聯絡電話:07-2150883連絡人:康雅惠
傳真:07-2150892 電子郵件: sylvia521016@yahoo.com.tw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 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高屏澎東分署】
電話:07-8210171#2803-2805、2808 http://kpptr.wda.gov.tw
電子郵件:080@wda.gov.tw 傳真:07-821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