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獎勵「海上風力發電」 力促能源新紀元
經濟部為加速開發海上風力發電、打造綠色能源經濟,今 (101)年7月3日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預計104年將設置6架離岸示範風力機,109年前完成離岸風力機裝置容量300MW以上,
【台北訊】經濟部為加速開發海上風力發電、打造綠色能源經濟,今 (101)年7月3日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預計104年將設置6架離岸示範風力機,109年前完成離岸風力機裝置容量300MW以上,總產值達新台幣480億以上,累計至119年可設置00架海上風力機,連同陸上風機400架風機,總裝置容量達4,200 MW,風能產業鏈產值可望達新臺幣5,000億元以上。
透過示範獎勵辦法,除提供示範機組設置費50%獎勵外,並提供示範風場作業獎勵費用約新臺幣2.5億元。受理申請獎勵期間自示範獎勵辦法發布施行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止。預計119年前完成600架離岸風力機設置,裝置容量約3,000MW,與陸域風力機合計將超過1, 000架風力機,總裝置容量約占再生能源總設置目標的33%以上。
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至101年6月底,我國陸域風場共設置近300架風力機,累計裝置容量約585MW,至119年可再設置約450架風力機。台灣海上風場條件極佳,5?20公尺水深的淺海海域,風能可開發量約1,200MW,20?50公尺水深的深海海域,可開發量達5,000MW以上。經濟部規劃104年完成臺灣首次離岸示範機組設置後,以每年新增300MW裝置容量的開發速度,推動大規模深海風場開發,以逐步於119達到累計裝置容量3,000MW。示範獎勵辦法公告後,將開始受理申請作業,預計101年10月底截止申請,102年1月底前完成廠商評選,103年12月底前業者須完成籌設許可。
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電話(02)。(劉靜君)


